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衡阳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12-24 15:02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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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衡阳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

衡政办函〔2021〕30号

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建立<衡阳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衡金发〔2021〕21号)收 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衡阳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 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衡阳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附件:

衡阳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金融工作决 策部署,推动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进一步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构筑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新型政金企关系,促进全市金融与实 体经济良性互动,共生共荣,现建立衡阳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及我市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有关重大决策,研究部署推动全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落实金融 惠企政策、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接企业力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朱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召集人:毛朝晖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成    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衡阳分局主要负责同志;

市委统战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在衡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市融资担保集团、省农担衡阳分公司、财信资管衡阳公司等机构主要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可根据议题需要,邀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 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批准,可以联席会议名义召集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研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大问题。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会。联席会议召开前,办公室做好会议前期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需提交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调研、评估,研究提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政策、重点举措、重大项目等有关工作建议,并向联席会议报告。针对联席会议作出 的重要决策部署,原则上要出具会议纪要,印发各有关部门、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召集人或成员如工作调整,由接任岗位同志继续负责。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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