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衡阳市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12-24 15:09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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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衡阳市农业农村统计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

衡政办函〔2021〕33号

市统计局:

你局《关于建立衡阳市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衡统〔2021〕38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衡阳市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衡阳市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衡阳市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农业农村统计是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切实提高农业农村统计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农业农村经济活动、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情况,经研究决定,建立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计、国调与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沟通机制。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分析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统筹协调解决农业农村统计工作有关事项;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定期通报农业 农村统计数据;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衡阳调查队、市乡村振兴局等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协助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政府办秘书六科,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例会,由召集 人主持,联席会议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会。联席会议召开前,办公室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需要提交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开展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要努力提高农业农村统计数据的匹配性、协调性和支撑性,确保农业农村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积极作为,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认真完成农业农村统计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做到数据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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