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耒阳市公平圩镇等2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12-24 14:37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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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耒阳市公平圩镇等2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1〕77号

耒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提交的《关于局部调整<耒阳市公平圩镇等2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耒政〔2021〕68号)《关于局部调整<耒阳市马水镇等1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耒政〔2021〕28号)《关于永济镇、大市镇、马水镇等20个乡镇项目涉及<耒阳市永济镇等2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的请示》(耒政〔2020〕58号)收悉。经研究,现 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修改《耒阳市公平圩镇等24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 整完善方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大和圩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17.85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61.6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05公顷以 内;大市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19.6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86.50公顷以内,城 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3.50公顷以内;大义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46.5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 地规模控制在387.3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4.80公顷以内;东湖圩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控制在601.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9.4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1.40公顷以内;淝田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43.6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1.01公 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8.60公顷以内;公平圩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87.00公顷以 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32.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5.80公顷以内;黄市镇建 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07.6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97.9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控制在163.80公顷以内;亮源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51.4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09.4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10公顷以内;龙塘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76.00公顷 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8.8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3.00公顷以内;马水镇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63.6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10.6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 模控制在26.10公顷以内;南京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45.7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4.7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4.40公顷以内;南阳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48.30公 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80.3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6.80公顷以内;仁义 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61.6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5.1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 规模控制在15.50公顷以内;三都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73.1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在555.9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38.50公顷以内;太平圩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211.2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5.9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10公顷以 内;坛下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7.5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5.50公顷以内,城镇 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00公顷以内;夏塘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26.3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 模控制在362.2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4.00公顷以内;小水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118.5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30.2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29.60公顷 以内;新市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64.4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85.60公顷以内,城 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57.80公顷以内;遥田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48.1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 地规模控制在447.3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29.10公顷以内;永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 制在564.1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83.6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30公 顷以内;长坪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4.6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8.6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70公顷以内;哲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76.2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 地规模控制在772.7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70.40公顷以内;导子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 制在525.2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52.8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9.40公 顷以内。

二、你市要根据批复同意的《耒阳市37个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涉及公平圩镇等24个乡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亮源乡泉塘村村级服务中心项目、太平圩乡农林村村级服务中心项目等6个项目涉及亮源乡、太平圩乡等5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中电投耒阳40MW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涉及龙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耒阳市源东顺碎石制砂、迅佳环保废纸回收与纸箱制造2个项目涉及东湖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 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市要指导和督促公平圩镇等24个乡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 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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