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2-01-12 15:59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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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

衡政办函〔2021〕36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建立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衡市监办字〔2021〕111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的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指导全市反不正 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 观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 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反不正当竞争重大事件;组织开展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各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银保监会衡阳分局、市金融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1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 监管局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在全体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附件:

衡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王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召集人:谢卫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成员:李淑玉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谭小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笃清市工信局二级调研员

唐耀兵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五清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彭峥嵘市司法局副局长

吴志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肖章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谢建军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欧阳琴市卫健委副主任

唐建平中国人民银行衡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段瑜银保监会衡阳分局副局长

刘国华市金融办副主任

高廉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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