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衡东县烈士纪念园和祁东县革命烈士纪念园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批复
衡政函〔2021〕80号
衡东县人民政府、祁东县人民政府:
你们报来的《关于申报衡东县烈士纪念园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请示》《关于批准祁东县革命 烈士纪念园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根据《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 (民政部令第47号)相关规定,同意衡东县烈士纪念园和祁东县革命烈士纪念园为市级烈士纪念设 施,保护范围不变。请按照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保护标志,进一步做好保护管理工 作,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红色资源优势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特此批复。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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