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授权决定书
衡政函〔2020〕70号
耒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推动落实“四关闭一到 位”断然措施工作方案》(湘安发〔2020〕11号)要求。现市政府决定将相关行政管理的职权授权 给你市。授权内容:省属煤矿的复工复产验收及相关工作。
请你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定,认真履责,确保省煤业集团座落你市煤矿的复 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依法进行,具体事宜请你市及时与衡阳市应急管理局衔接沟通。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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