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政发〔202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 省属单位:
为全面实施健康衡阳行动,提高全民健康 水平,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湖南行 动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3号)等文 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衡阳建设取得良好进展, 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 平进一步提升,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 到遏制,重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严重 精神障碍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 著改善。
到2030年,健康衡阳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 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城乡居民 共同致力于健康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对 健康的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人享有高质量的 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全民健康素养 水平大幅提升,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 率显著下降,人均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 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重大行动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深入开展多种 形式的健康促进及教育活动,普及预防疾病、 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残疾预防及康复等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建 立健康科普专家库及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 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 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领域的融合创新发展。探 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 及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健康单 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支持性 环境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 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负责,排第 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合理膳食行动。 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湖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30实施方案》,实施营养干预,指导居民形成科学合理的膳食习惯,鼓励全社会参与 "减盐、减油、减糖"行动。推动湘菜传统烹 调方式营养化改造,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 均衡配餐的示范推广。完善营养标准体系,强 化营养监测和评估。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 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扶贫办负责)
(三)全民健身行动。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全民健身场地及设施建设,构建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体育健身工程,推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引导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体医融合"和非 医疗健康干预。开展国民体质健康测试和监测。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 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市文旅广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控烟行动。 持续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知程度。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教师发挥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加大控烟执法力度,强化控烟工作机构及网络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控烟监测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烟草专卖局负责)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推进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及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工作,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健全基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医保局、市残联负责)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及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防控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完善饮用水水 质监测网络,保障饮用水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成更高水平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 所和村容村貌治理体系。健全公共场所健康危 害因素监测网络,预防控制道路交通伤害、消 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居 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加强妇幼健康 服务体系建设,为孕产妇提供覆盖生育全过程 的基本医疗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落实《湖南 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 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 工作机制。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实现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全覆盖。完善婴 幼儿照护服务,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制度。提升妇女生殖健康服务能力,按照省妇 联统筹部署,继续推进适龄妇女"两癌"免费 检查项目。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 孕产妇死亡率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改善。(市卫 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 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 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市残联负责)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引导学生养 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依法开展学 生常见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中小学 卫生保健机构建设,保障学生健康安全。加强 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将体育及健康教育 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体系,按 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到2022年和 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 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 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 视率明显下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 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团市 委负责)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建立完善重点 职业病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 络。强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推进各级职业 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具体明确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体检的医疗卫生机 构。完善职业健康标准和措施。健全职业健康 监管体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 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实施尘 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完善无责任主体尘肺病农民工的医疗救 助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 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 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市卫 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 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 会、市妇联负责)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健全老年健康 服务体系,推动老年医学研究,促进医疗卫生 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加快中医药与养老融合 发展。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及以上老 年人提供免费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 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探索建立长期 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 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 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 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建立心 脑血管疾病知识普及教育的公众平台,普及心 肺复苏等应急救护知识。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 诊测血压制度,推动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 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 疾病防治能力建设。推广"县治、乡管、村 访"的急慢分治模式,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缓解 期的居家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 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98/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红十字会负责 )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 提高全社会"早 防、早诊、早治"意识,减少或消除导致癌症 高发的相关因素。建立癌症大数据平台,推动 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工作全覆盖。建立高危人 群筛查制度,创造条件开展口腔癌、鼻咽癌、 肺癌等高发癌种的机会性筛查。推广应用常见 癌症诊疗规范,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 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提升基层癌症诊疗水 平。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 别不低于43.3%和46.6%。(市卫生健康委、市 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 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负责)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建 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协作网络及信息报告 系统。探索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实施高危人群首 诊检测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肺功能检测纳 入体检项目制度。将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缓解期 患者居家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逐 步完善城乡居民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医疗保障政 策。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 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7/10万及以下和 8.1/10万及以下。(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 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负责)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 开展糖尿病健 康科普知识宣传。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 检测空腹血糖值制度。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 危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 技术规范,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糖尿病及 其并发症诊疗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到 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 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市卫生健康 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负责 )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严格 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管理。 全面落实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麻风 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综合防控措 施。强化饮水型燃煤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 加强口岸检疫,严格口岸重点传染病防控,改 进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以 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 接种率均保持在95%以上,全省血吸虫病防控分 别实现有效控制和消除危害,并维持消除状 态。(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 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 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残联、衡阳海关 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层面建立健全 健康衡阳行动的领导推进机制,成立健康衡阳 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健康衡阳行动 (2020—2030年)》,细化15项行动的目标、 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级要建立领导推进 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逐项抓 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推动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强化宣传引导。 深入宣传健康衡阳 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及时 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倡导"每个人 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了 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典型人物及事例的宣传报道,激发社会各 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的热情和动力,构建"人人关注健康、人人参与行动"的格局。
(三)调动各方参与。 探索建立多元化的 筹资模式及参与机制,鼓励并引导社会及个人 资本进入医疗卫生、康复保健、养老服务等健 康产业,构建多层次的健康服务体系,提供更 为丰富的健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 产品和服务。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 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 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四)健全支撑体系。 加大财政投入保障 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资金管理,提高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 效性。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 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疾 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科技研究创新, 强化各医疗卫生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 支撑作用。完善相关法规政策体系,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 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
( 五 ) 加 强 监 测 考 核。 市卫生健康委牵 头,按照科学考核、注重实效的原则定期组织 对15项行动的主要指标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 行监测,撰写评估报告,做好指标完成情况分 析,指导各项行动按计划实施。建立健康衡阳 行动考核评价机制,根据考核指标框架(见附 件)内容,按年度进行专项考核。
附件:健康衡阳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 件 :
健康衡阳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重大行动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 水平 | 2022年全 市目标值 |
健康知识 普及 | 1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2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 播机制 | |||
3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4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
5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合理膳食 | 6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
7 | 5岁以下儿童生长死亡率(%) | |||
全民健身 | 8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9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
妇幼健康 促进 | 10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
11 | 婴儿死亡率(‰) | |||
12 | 产前筛查率(%) | |||
13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
14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
中小学 健康促进 | 15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
16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
17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
18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 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 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19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职业健康 保护 | 20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 比 例 ( % ) | ||
老年健康 促进行动 | 21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
心脑血管 疾病 | 22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
慢性呼吸系 统疾病防治 | 23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糖尿病 防治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传染病及 地方病 防控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26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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