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祁东县粮市镇等1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7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0〕63号
祁东县人民政府:
你县提交的《关于修改<祁东县粮市镇等1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祁政〔2020〕1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修改《祁东县粮市镇等1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调整 完善方案)修改方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粮市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80.8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2.9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7.82公顷以内;鸟江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97.6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5.34公顷以内,城 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1.86公顷以内;过水坪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94.98公顷以内,城乡建设 用地规模控制在854.9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81.08公顷以内;灵官镇建设用地总规模 控制在643.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56.3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92.34公顷以内;风石堰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73.36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820.9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15.94公顷以内;白地市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258.8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78.7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07.90公顷以内;马杜桥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61.9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3.68公顷以内,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9.27公顷以内;官家嘴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65.22公顷以内,城乡建 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2.5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9.51公顷以内;步云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01.75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74.1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9.46公顷以内;连城墟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59.3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320.1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44公顷以内;砖塘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43.7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89.0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7.05公顷以内;石亭子 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80.3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7.56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 规模控制在36.87公顷以内;蒋家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87.9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07.0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9.78公顷以内。
二、你县要根据批复同意的《祁东县污水处理项目涉及粮市镇等1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2017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 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县要指导和督促粮市镇等13个乡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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