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东县蓬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0〕66号
衡东县人民政府:
你县提交的《关于修改<蓬源镇土地利用总体(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的请示》(东政〔2020〕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修改《蓬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范 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蓬源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36.1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 规模控制在506.4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9.50公顷以内。
二、你县要根据批复同意的《衡东县大王寨分散式风电场35kV开关站建设项目涉及蓬源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 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县要指导和督促蓬源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 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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