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衡阳市2020年度两个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函
发布时间:2021-05-19 10:32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体:

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衡阳市2020年度两个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函

衡政函〔2021〕16号


省自然资源厅:

我市正在组卷报批衡阳市2020年度第二十四、第二百二十三批次共两个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具体地块情况如下:

一、二十四批次建设用地

该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8.4970公顷,包括蒸储1706(2.2613公顷)、蒸储1708(2.6773公顷)、蒸储1709(3.5584公顷)三个地块,地块分别位于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长胜管理处、金星管理处、柘里管理处,符合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在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中,蒸储1706规划性质为商业用地(2.2613公顷),蒸储1709规划性质商业用地(1.5112公顷)、旅馆用地(0.6319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0.9012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0.5141公顷)。项目规划意见中,明确蒸储1706地块(衡资源规划函〔2020〕83号)规划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2.2613公顷),蒸储1709地块(衡资源规划函〔2020〕127号)规划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2.1431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0.9012公

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0.5141公顷)。

二、二百二十三批次建设用地

该批次建设用地总面积3.5415公顷,地块位于蒸湘区呆鹰岭镇中平村村民集中建房点项目西南、雁平路以南,符合呆鹰 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留白区。该项目规 划意见(衡资源规划函〔2020〕354号)明确规划使用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

上述两个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符合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但不突破现行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生态保护红线与永久基本农田。我市承诺将上述两个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纳入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予以落实。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2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