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珠晖区学院路项目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6-21 11:10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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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珠晖区学院路项目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衡政函〔2021〕18号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珠晖区学院路项目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衡资源规划字〔2021〕49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依法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收回珠晖区学院路项目龙朴香、衡阳市财 富红楼置业有限公司、衡阳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衡国用(2009)第006号、衡国用(2011)第061号、衡国用(2011)第047号)(详见附件)。

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补偿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有 关规定执行。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后,你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原不动产 权利的收回和注销登记工作。

附件:同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详细地块明细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同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详细地块明细表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证号

使用权类型及用途

面积

(平方米)

1

龙朴香

衡国用(2009)第006号

出让商服、城镇住宅

3767

2

衡阳市财富红楼 置业有限公司

衡国用(2011)第061号

出让商服、城镇住宅

10055.8

3

衡阳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衡国用(2011)第047号

出让商服、城镇住宅

4099.5

合         计

17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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