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77.4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6-21 11:28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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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77.4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衡政函〔2021〕25号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77.4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衡资源规 划字〔2021〕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依法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收回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蒸 湘区华兴街道拓里村、金星村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证号为衡国用(2012)字第787号、衡 国用(2012)字第788号)。

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补偿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后,你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原不动产权利的注销登记和原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收回工作。

附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详细地块明细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同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详细地块明细表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使用权类型及用途

面积

(平方米)

1

龙朴香

衡国用(2009)第006号

出让商服、城镇住宅

3767

2

衡阳市财富红楼置业有限公司

衡国用(2011)第061号

出让商服、城镇住宅

10055.8

3

衡阳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衡国用(2011)第047号

出让商服、城镇住宅

4099.5

合计

17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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