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衡阳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
衡政办函〔2021〕10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审定<关于建立衡阳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请示》(衡民请 〔2021〕6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衡阳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请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文 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衡阳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衡阳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9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市养 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决定建立衡阳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分析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形势,拟定完善养老服务工作的重大制度 和政策,提出相关建议;统筹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 政局、市卫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医保局、市银保监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局等单位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会。联席会议召开前,办公室做好会议前期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需提交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能并对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各部门的重点任务,主动研究养老服务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养老服务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衡阳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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