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南县松江镇、三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8-26 15:51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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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南县松江镇、三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1〕35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提交的《关于修改<松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的请示》(清政〔2021〕10号)、《关于湖南华信废钢铁回收利用项目申请修改<三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的请示》(清政〔202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修改《衡南县松江镇、三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松江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45.9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47.5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1.42公顷以内;三塘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524.1366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346.742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856.9900公顷以内。

二、你县要根据批复同意的《衡南县金铠建材有限公司建筑材料产品生产项目涉及<松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衡南华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钢铁回收利用项目涉及<三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县要指导和督促松江镇、三塘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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