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耒阳市大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1〕42号
耒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提交的《关于永济镇、大市镇、马水镇等20个乡镇项目涉及<耒阳市永济镇等2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的请示》(耒政〔2020〕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修改《耒阳市大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大市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19.6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86.5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3.50公顷以内。
二、你市要根据批复同意的《耒阳市大市镇敖山人防疏散避难区域建设项目、日处理1000吨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等六个项目涉及大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市要指导和督促大市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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