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16:53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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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函〔202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衡阳市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衡阳市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锻造与省域副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 营商环境,打造企业开办“零成本”,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为市场主体注入活力,根据市 政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国、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定,按照《湖南省公章刻制业治安 管理规定》,市优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 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共同协商,结合衡阳市公章刻制业现状,完成政府购买服务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公章。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首套公章,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自2021年7月1日起,衡阳市本级新开办企业首套四枚公章(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 表人章)免费。

三、工作内容

(一)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供应商(公章刻制企业)一家(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中标单位只能是一家,可另备选一家作为侯补),为在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新开办企业提供首套公章免费刻制服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二)企业首套公章免费刻制工作流程。 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新开办企业印章免费刻制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1.新开办企业在通过网上或窗口办理营业执照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开办企业信息进行核准;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新开办企业信息核准通过后,应及时将信息推送到公章刻制企业;

3.公章刻制企业在收到推送的信息后,于4小时内将公章刻制完毕,由新开办企业在开办企业 服务窗口现场领取或申请免费邮寄;

4.市公安局对所刻制的公章巡查、备案,保障公章刻制质量。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在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登记的新开办企业刻制首套公章费用由市本级财政据实保障,新办企业刻制公章清单按月核对、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

1.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往年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刻制数量,制作财政预算,按照财务支出流程向市财政局提交政府购买服务费用预算报告;

2.每月10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理列出 上个月核准的新开办企业清单;

3.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清单内企业印章刻制实际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政府购买服务费用拨款申请;

4.市财政局在收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拨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报告及所附属资料,并根据审核结果将相关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拨付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账户;

5.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到账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直接支付至提供服务的印章刻制企业账户。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 章工作,是降低企业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企业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 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强力推进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自身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倒排时间节点,强化协作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导。由市优化办全程指导,市 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积极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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