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耒阳市淝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
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1〕45号
耒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提交的《关于永济镇、大市镇、马水镇等20个乡镇项目涉及<耒阳市永济镇等20个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的请示》(耒政〔2020〕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修改《耒阳市淝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 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淝田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43.6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91.0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8.60公顷以内。
二、你市要根据批复同意的《耒阳市鼎力农业定点屠宰冷链配送产业链、耒阳集凤养老院建设 项目涉及淝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市要指导和督促淝田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 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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