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雁峰区岳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
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1〕50号
雁峰区人民政府:
你区提交的《关于恒飞公司智能化产业园涉及<岳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17年修订版)>修改的请示》(雁政〔2021〕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修改《岳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修改范围 不涉及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岳屏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311.5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控制在2166.0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081.38公顷以内。
二、你区要根据批复同意的《恒飞公司智能化产业园涉及<岳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2020年)(2017年修订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区要指导和督促岳屏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 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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