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衡阳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10-28 10:37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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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意建立衡阳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复函

衡政办函〔2021〕23号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建立衡阳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衡水利〔2021〕119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衡阳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请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衡阳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附件:

衡阳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协调解决我市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节约用水工作落到实处,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衡阳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水资源宏观配置、微观管理和全面节约,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研究解决节约用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监督管理,统筹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成员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白沙洲工业园区管委会、松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席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总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和市发改委、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水利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会。联席会议召开前,办公室做好会议前期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需提交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单位职能对照《衡阳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国家节水行 动衡阳市实施方案》、《衡阳市2021年度节约用水重点工作任务》等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主动研究节约用水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节约用水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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