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决定任免范振华等职务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1-10-28 09:33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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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决定任免范振华等职务的议案

衡政函〔2021〕57号


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五十七条规定,提请决定任命:

范振华为衡阳市民政局局长;

周志敏为衡阳市水利局局长;

秦方进为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于德辉为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局长;

邱小兵为衡阳市审计局局长;

谢石中为衡阳市应急管理局(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局长(主任);

王敏为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衡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蒋崇华为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管林立为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刘云为衡阳市信访局局长;

王苏龙为衡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提请决定免去:

周小风的衡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李向阳的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岳健的衡阳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刘诗真的衡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黄建军的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局长职务;

傅萍的衡阳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何恒芹的衡阳市应急管理局(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蒋云良的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衡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吴旭东的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刘乔华的衡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谢韬的衡阳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因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衡阳市乡村振兴局,陈辉芝的衡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请予审议。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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