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优化干部作风的若干措施
衡政办函〔2022〕54号
为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中共衡阳市委关于力戒“庸懒贪”激励“闯创干”优化干部作风的意见》(衡发〔2022〕11号),以及《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九严禁”》《衡阳市优化干部作风“九树九戒”措施》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市政府办干部作风,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懒、庸、怕、慢、假、奢”等不良风气,最大限度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第一条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主动把全办工作放到大局中去定位、谋划、推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治功能和党性锻炼,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各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党课。
第二条 严格落实衡阳市优化干部作风“九树九戒”要求,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牢固树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工作理念,多想干得成事的办法、不找干不成事的理由,坚决破除“守摊子”“等靠要”“太平官”等现象。把“优作风、严标准、强执行”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让“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成为全办党员干部的鲜明特质。
第三条 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把办公室搬到工作一线,各级政策在一线宣传、社情民意在一线掌握、工作任务在一线落实、矛盾在一线化解。办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带头示范,每年至少深入一线开展工作60日;科级及以下干部每年至少深入一线开展工作90日。
第四条 进一步强化“责任在我、执行在我、落实在我”理念,建立逐级负责、人人担责、事事尽责、层层督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分工,涉及多个科室的工作,明确牵头科室和协助科室职责,避免科室间相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实行首问责任制,办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及监督电话。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受到反映、投诉并被查证属实者,依照有关规定视情况追究责任。
第五条 严格落实承办科室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完善市政府办应办事项落实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办理时限、办理质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逐季度对应办事项开展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挂“虎牌”“牛牌”“蜗牛牌”,挂牌情况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结合。
第六条 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会议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开会。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能合并的合并、可套开的套开,能用视频会议召开的用视频会议召开,能通过调研指导、现场办公解决的不开会。加快公文运转,对已签收的公文,应在1小时内启动办文;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没有配套要求的一般不制发配套文件。
第七条 严格落实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要求,未经批准,不得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不得设置以下级党委、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和审批备案制度,未纳入计划或者未审批备案的,不得擅自开展。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避免过度留迹留痕,减少填表报数、做台账、报材料负担。督查检查要防止“教师爷”倾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防止新的形式主义,防止增加基层负担。
第八条 落实严格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九严禁”,持续参加“干部联企”活动,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切实提高服务企业效能。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推动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聚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第九条 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要求,不准无故或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迟到、早退、随意外出、擅离工作岗位;禁止在工作时间扎堆聊天,出现办事找不到人、电话联系不上的现象;严禁上班时间做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条 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基层、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执行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庸懒散拖、阻碍事业发展的干部,坚决果断调整处理。拓宽岗位历练渠道,落实“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用人机制。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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