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衡阳市二七二社区管理委员会
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衡政函〔2022〕76号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衡阳市二七二社区管理委员会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衡资源规划字〔2022〕3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依法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无偿收回衡阳市二七二社区管理委员位于衡阳市珠晖区东阳渡街道土地登记权证号为湘国用(2012)第177号中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3447.14m²。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后,你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做好原土地权利的注销登记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的变更登记工作。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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