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衡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72.9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3-01 15:15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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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衡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72.94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衡政函〔2021〕91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衡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72.94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衡资源规划字〔2021〕3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局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收回土地地块一:位于高新开发区东临采霞 街、北临曙光路、南临衡州大道,面积为25988.85m²(38.98 亩),登记权利人为衡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登记证号为湘(2017)衡阳市不动产权第0016687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它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

收回土地地块二:位于高新开发区北临曙光路、南临衡州大道,面积为22638.60m²(33.96亩),登记权利人为衡阳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登记证号为湘(2017)衡阳市不动产权第0016688号,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它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

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补偿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后,你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做好原土地权利的注销登记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的收回工作。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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