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阳县渣江镇等三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
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2〕5号
衡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提交的《关于界牌陶瓷工业园将军新型建材生产等四个建设项目涉及修改界牌镇等三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蒸政〔2021〕16号)《关于界牌陶瓷工业园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等三个建设项目涉及修改界牌镇等三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蒸政〔2021〕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修改《衡阳县渣江镇等三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渣江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76.6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43.8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36.85公顷以内;界牌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30.1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67.43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73.97公顷以内;石市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84.36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89.7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3.76公顷以内。
二、你县要根据批复同意的《衡阳县界牌陶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涉及渣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衡阳县界牌陶瓷工业园湖南将军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界牌镇)涉及界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衡阳县界牌陶瓷工业园湖南将军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石市镇)涉及石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衡阳县界牌陶瓷工业园湖南将军新型建材生产项目(渣江镇)涉及渣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衡阳县界牌陶瓷工业园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涉及界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衡阳县界牌镇白象村等三个村村民集中居住区建设项目涉及界牌镇、渣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衡阳县界牌陶瓷工业园年产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涉及石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县要指导和督促渣江镇等三个乡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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