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权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实施机构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4-21 16:19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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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权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实施机构的批复

衡政函〔2022〕10号

衡阳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为创新投融资方式,加快推进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建设,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和《衡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暂行)》(衡政办发〔2017〕27号)规定,决定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采用PPP方式进行建设。

授权衡阳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政府出资代表。按照PPP合同中的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承担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责任。

特此批复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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