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2〕11号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呈报的《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组织的联审,原则上同意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采用PPP模式实施。在联评联审的基础上,市政府原则上同意《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实施方案》,请认真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和《衡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暂行)》(衡政办发〔2017〕27号)要求,切实合规推进相关工作,督促项目加快实施。
特此批复。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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