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
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衡政办发〔202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衡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2022年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衡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要求,衔接《衡阳市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实施方案》,深入推进衡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改善衡阳市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结合衡阳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要求,围绕服务衡阳“三强一化”建设,以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导向,以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为抓手,聚焦城镇污水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补齐衡阳市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实现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衡阳建设国家区域重点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优化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科学确定设施规模和布局,推进流域联动、区域协调,实现供需结构相平衡。
2.补齐短板,提高效能。加快补齐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雨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广厂网一体、泥水并重、建管并举,提升设施整体效能。
3.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衡阳发展需求和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科学制定设施能力目标,选择经济适用、节能低碳工艺路线,分区分类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4.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责任主体,完善价格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形成可持续的建设经营模式。
二、主要目标
以提高污水处理效能、改善河湖水质为目标,遵循“系统治理,分区推进”的原则,通过补短板、提质量、增效率,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提高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到2024年底,衡阳市中心城区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现建成区污水设施全覆盖,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战略为统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理念,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通过系统排查、强化顶层指引,科学建设、补齐设施短板,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效能,有效保障城区水环境质量。
(一)系统排查,强化顶层指引
1.开展排水管网排查检测
开展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系统、处理系统、配套污泥处置设施排查。以污水处理系统服务片区为单元,摸清各类排水接入情况。全面排查污水直排、错接混接、老旧破损、倒灌溢流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识别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的薄弱环节及提质增效关键环节,挖掘核心问题,并制定排水系统现状问题清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2.规划先行整体统筹
加快推进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充分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系统分析城市排水系统现状,统筹考虑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海绵城市建设、排水防涝和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按照“远近结合、适度超前、分期实施”的原则,在合理优化排水分区和排水体制的基础上,按照“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控制的治理策略,将城区分为合流制建成区、分流制建成区、分流制新建区开展系统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要重点围绕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按照轻重缓急安排项目建设计划,明确投资计划、完成时限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3.提前谋划保证资金投入
引入战略投资者,探索PPP模式进行建设,保证资金到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争取在2022年6月前完成各项目的PPP入库,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引进投资未达到计划时,各任务牵头单位商各有关部门调整计划报市政府同意后重新予以实施。
(二)科学建设,补齐设施短板
1.综合提升厂站能力
优化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布局,综合提升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处理工艺和处理标准,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万吨/日。
滨江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鄙湖片区新建污水处理厂,规模4万吨/天,收集鄙湖片区、滨江片区、茶山坳片区、高铁片区生活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江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引进战略合作者开展江东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降低污水厂尾水入耒水污染量。(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2.系统开展雨污分流
结合排水体制现状,综合考虑雨污分流改造必要性和可行性,从源头到过程系统因地制宜推进城区雨污分流工作,统筹城市建设及污水系统优化布局,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加快管网建设,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实现污水应收尽收。新建污水管网143.2公里,新建雨水管网146.89公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铜桥港片区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新建污水管渠21公里,新建雨水管渠16.7公里,完善铜桥港片区污水系统,重点解决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衡阳师范学院、衡阳市罗金桥成龙成章学校、雁城国际公馆、御江帝景污水直排问题。
角山片区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新建污水管渠11.7公里,新建雨水管渠3公里。加快完善角山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重点解决如杨家坪1号码头生活污水排放口、蒸阳北路污水排放口、雁栖湖安置区等直排湘江、雁栖湖、蒸水的问题排口。
松木片区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新建污水管渠4.5公里,新建污水泵站1座,重点解决华侨城、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直排问题。
城西片区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新建污水管渠20.6公里,新建雨水管渠88.4公里,解决王家堰排渍站等生活污水直排以及演武坪排渍站等合流制片区雨季溢流污染问题。
江东片区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新建污水管渠10.7公里,新建雨水管渠25.4公里,解决晏家坪排渍站合流污水耒水等合流制片区雨季溢流污染问题。
鄱湖片区、茶山坳片区、高铁片区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新建雨水管渠13.4公里,新建污水管道74.7公里,新建一体化泵站6座,修复污水管道18.3公里,解决鄢湖片区、茶山坳片区、高铁片区直排问题,重点治理衡州大道跨耒水桥下排口等直排未水的问题排口。
3.厂网河湖一体化治理
在流域范围内开展厂网河湖一体化治理,消除污水直排入河(湖),恢复生态系统,改善周边景观,提升周边居民获得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蜈蚣河综合治理工程。蜈蚣河、牛鄙支渠和红卫支渠清淤,新建护岸,扩建蜈蚣桥排渍泵站等。
南湖片区综合治理工程。新建污水主干管、入户支管,开展管网修复。开展管网修复、海绵设施、水生态修复、水动力改善工程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推进专班,由市政府分管城建负责人为专班组长,充分发挥专班指导协调作用,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制订滚动项目清单和年度计划,明确建设时序,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国家、省污水处理费有关政策,考虑污水排放标准提升成本合理增加因素,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成本且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在管网收集设施等领域建立监管资产与水价挂钩的定价调整机制,探索管网付费由财政向使用者转换,实现管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及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规定,探索城市智慧水管家第三方治理模式。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实现应收尽收,合理调整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水平,加强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污水处理收费应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置。
(三)强化资金保障。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时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省级相关厅局对接,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支持,统筹用于污水提质增效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在中期财政规划、年度建设计划中安排建设资金,加大专项债、一般债等债券资金支持力度。通过PPP模式,水管家模式,存量换增量等资金筹措方式,央地合作,按照“城乡一体、供排一体、厂网河湖一体、建管一体”原则,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运营,通过盘活存量带动增量,节约运维管理费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众自觉维护雨水、污水管网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排污,不私搭乱接管网。有计划地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鼓励公众监督治理成效、发现反馈问题。广泛争取公众对污水管网建设改造理解支持,积极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提供良好的群众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