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南县三塘镇、相市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2〕14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提交的《关于修改<三塘镇、相市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的请示》(清政〔202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修改《衡南县三塘镇、相市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三塘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82.3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96.1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73.91公顷以内;相市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0.4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21.0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87.61公顷以内。
二、你县要根据批复同意的《湖南衡阳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涉及三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湖南衡阳衡南相市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相市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县要指导和督促三塘镇、相市乡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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