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衡阳市督查督办非法生产销售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6 10:35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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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衡阳市督查督办非法生产销售

变型拖拉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衡政办函〔202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关于衡阳市非法生产销售变型拖拉机问题的督办通知》要求和“4.15”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我市非法生产销售变型拖拉机隐患清查任务重且点多面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加强变型拖拉机生产销售源头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督办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经研究,特决定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总指挥:于新凡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 市长

组  长:胡志文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 局长

副组长:黄艳娥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周湘晖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敏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秦方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段政文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分别成立专班,抽调工作人员,从事本组相关工作。

一、综合督办组

组长:周湘晖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组长:唐东明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谢爱国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九科科长周育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联络员:陆强联系电话:17307345669

主要职责:

1.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2.做好与省整治办的对接、协调工作。

3.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和各工作组及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全力做好变型拖拉机源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如期完成督查督办任务。

二、案件侦办组

组长:段政文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副组长:廖承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纪委书记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络员:李信联系电话:18107348400

主要职责:

1.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案件侦办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清零时间表和责任人。

2.加快对魏秋林、丁平益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的办理力度和进度。

3.明确专人负责,主动加强与已经销往各地的变型拖拉机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发函协查、核实等工作对接,对照清单,督促落实依法查扣和取证工作。

4.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

5.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变型拖拉机涉案犯罪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源头排查组

组长:秦方进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联络员:张集联系电话:15096000056

主要职责:

1.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明确整治任务、清零时间表和责任人。

2.对全市变型拖拉机底数进行拉网式清查、摸排和建档,按照“谁审批、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递工作压力,全面摸清变型拖拉机长期在本辖区内悬挂外地牌照行驶,以及跨区、异地运营等具体情况,建立台账。

3.主动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档案查询、信息交换等协查工作,对涉嫌假牌、套牌的变型拖拉机信息及时进行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4.坚决杜绝增量,建立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集中对变型拖拉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变型拖拉机假牌、套牌、无牌、逾期未检验、拼装、改装和变型拖拉机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

5.坚持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切实加强存量变型拖拉机管理,完善变型拖拉机牌证清理档案,从严做好变型拖拉机年度检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和注销工作,全方位开展变型拖拉机手安全警示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安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变型拖拉机,要建立隐患清单、提前淘汰,消除安全隐患。

6.要通过折价回购、发放报废更新补贴、置换合法车辆等方式,加快报废淘汰非法车辆。对已经销往各地的变型拖拉机,督促按照当地的处置政策对车辆进行合理处置。

四、隐患清剿组

组长:王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络员:刘朝晖联系电话:13973460800

主要职责:

1.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明确整治任务、清零时间表和责任人。

2.对照清单逐台落实清剿,严厉打击衡阳市射射拖拉机厂、衡阳市斌恒农机有限公司非法生产、销售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变型拖拉机非法生产、销售、改(拼)装“黑窝点”。

3.积极动员广大群众举报变型拖拉机非法生产、销售“黑窝点”违法行为,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

4.举一反三,组织对全市非法非标电动车、非法改装货车等车辆生产、销售、改装门店和企业全面深入摸排,严厉打击非法车辆源头企业及个人。

5.向社会公开曝光相关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各工作组组长牵头组织对本组具体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工作组要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每月28日前向综合督办组报送本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完成督办、交办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变型拖拉机生产销售源头隐患排查治理督查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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