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祁东县白地市镇等18个乡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2〕17号
祁东县人民政府:
你县提交的《关于调整修改白地市镇等二十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祁政〔2021〕13号)、《关于同意修改祁东县鸟江镇、过水坪镇、步云桥镇、砖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祁政〔2021〕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修改《祁东县白地市镇等18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白地市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58.8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78.7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07.9公顷以内;马杜桥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61.9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3.6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9.27公顷以内;太和堂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69.68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68.9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3.22公顷以内;蒋家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87.9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07.0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9.78公顷以内;砖塘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43.7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89.0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47.05公顷以内;步云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01.75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74.1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9.46公顷以内;官家嘴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65.2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2.5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9.51公顷以内;石亭子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80.3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7.56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6.87公顷以内;黄土铺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61.2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55.2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49.51公顷以内;风石堰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73.36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20.97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15.94公顷以内;灵官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43.0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56.3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2.34公顷以内;双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71.93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62.5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23.08公顷以内;过水坪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94.98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54.9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81.08公顷以内;归阳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529.1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10.29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64.22公顷以内;粮市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80.8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2.9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7.82公顷以内;鸟江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97.64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5.3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1.86公顷以内;金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02.46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43.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7.32公顷以内;凤岐坪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80.8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2.4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18公顷以内。
二、你县要根据批复同意的《祁东县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涉及<白地市镇等18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修改方案》《祁东县顺胜加油站迁建项目涉及<过水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调整完善方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县要指导和督促白地市镇等18个乡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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