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祁东县粮市镇、官家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
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2〕19号
祁东县人民政府:
你县提交的《关于修改祁东县粮市镇、官家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的请示》(祁政〔202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修改《祁东县粮市镇、官家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粮市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80.8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62.91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7.82公顷以内;官家嘴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65.22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2.5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9.51公顷以内。
二、你县要根据批复同意的《湖南衡阳祁东粮市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粮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修改方案》《湖南衡阳祁东官家嘴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官家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县要指导和督促粮市镇、官家嘴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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