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衡南县谭子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2〕27号
衡南县人民政府:
你县提交的《关于修改<三塘镇、谭子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清政〔202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修改《衡南县谭子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谭子山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88.51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67.2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43.16公顷以内。
二、你县要根据批复同意的《衡南县谭子山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涉及谭子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县要指导和督促谭子山镇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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