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岳区寿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
修改方案》的批复
衡政函〔2022〕58号
南岳区人民政府:
你区提交的《关于修改〈寿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方案)>的请示》(岳政〔2022〕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修改《南岳区寿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范围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规划修改后,寿岳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31.0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7.28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4公顷以内。
二、你区要根据批复同意的《南岳区寿岳乡中心幼儿园项目涉及南岳区寿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制作符合格式要求的规划修改数据成果包,及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远程报卷系统更新规划数据库。
三、你区要指导和督促近寿岳乡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工作,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规划修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作他用。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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