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变更衡阳市财融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事项的批复
衡政函〔2023〕7号
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变更衡阳市财融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事项的请示》(衡财金〔2013〕102号)收悉。根据《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要求,同意对《衡阳市财融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方案》进行如下事项进行变更:
(一)股权结构。原定由衡阳市财政局和衡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现变更为由衡阳市财政局独立出资。
(二)注册资本金。原定由衡阳市财政局出资1亿元,衡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出资0.5亿元,共1.5亿元。现变更为由衡阳市财政局独立出资1亿元。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亿元。
变更后,衡阳市财融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仍委托衡阳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进行 管理,其他事项不作调整。
特此批复。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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