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9 10:55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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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任务清单》的通知

衡政办函〔2023〕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湘发〔202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衡阳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衡阳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任务清单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衡阳市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

单位

全面 发展  素质

教育

1.强化

德智体

美劳“五

育”并举

(1)突出德育实效,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拓展思政教育“第二课堂”,深入开 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校园思享会”,用好衡阳红色资源,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以及教育基地、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育人作用,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

(2)提升智育水平,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注重保护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

(3)加强学校体育师资队伍配备与体育场馆、设备设施建设。

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适量增加体育课时,大力开展“课间离座”行动,保障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90分钟。广泛开展校园  普及性体育运动,大力推进专项运动技能大单元教学,引导学生通过较长时间连续学练真正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并养成终身体育的锻炼习惯。大力实施“明眸皓齿”工程,切实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 控工作,促进学生体质健康达标。加大各级经费支持力度,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与部署,完成每年的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抽测与数据上报、体育中考、各项体育比赛、体育课堂教学竞赛。

(4)加强学校美育师资队伍配备与美育场馆、设备设施建设。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广泛开展校园美育活动,实施“非遗”进校园工程,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推进音乐、美术教学质量监测工作,促进课堂教育质量提升;探索建立学生艺术成长档案,形成中小幼一体化发展模式。加大各级经费支持力度,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与部署,完成每年的全市学生艺术素质抽测与数据上报、美育中考、各项艺术比赛、艺术课堂教学竞赛;大力开展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合格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5)加强劳动教育,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和课程优   势,打造劳动教育校本特色课程。丰富校园劳动、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形式,帮助孩子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确定将每  年4月第三周设为全市“学生劳动教育宣传周",定期开展“劳动创   造美好生活”系列活动,让学生能设计、会动手、爱劳动。坚持“开门办劳动教育”,广泛建设劳动教育场所基地,统筹全市优质资源形  成劳动教育合力。规范学生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

(6)开展科普教育“双走进”活动,推动科技与教育深度融合。 构建素质教育长效机制,建设一批省市县级新时代立德树人实验区、实验校。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

单位

二、

强化

课堂

主阵

地作

2.加强课程教

材管理

(1)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合理开发校本课程。

(2)落实教材管理规定,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

(3)专题教育以渗透为主,融合到相关科目中,与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班团队活动等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独立设课。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升课堂教

学质量

(1)提升集体备课效率,广泛深入开展校内集体备课、区域集体备课、跨区域集体备课、大单元集体备课等各类集体备课活动。

(2)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为中心的教学思想,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重视情境教学、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坚决杜绝“满堂灌”和“填鸭式”教学。倡导各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在全市大力 推广先进教学模式。

(3)提升教师学情分析能力,提升课堂教学效益。推进以“导学案”为抓手的高效教学框架构建,为学生搭建集学案、导案、测案于一体的自主学习平台和载体,让学生学会主动利用各类教学资源,进行自觉、自主、自发地交流、探究、学习、训练和成长。研制分学科课堂教学指南,完善备课制度,精心设计学科活动,推进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

(4)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确保课程标准要求的学生基础性实验开出率达到100%,不断提高拓展性实验开出率。

(5)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好幼小衔接和小初衔接,小学一年级须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不得随意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6)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学开放日”活动及各类学科教学竞赛, 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完善 作业考试辅导

(1)扎实推进“双减",实现作业“减负、提质、增效”。学校要把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加强作业统筹管理,提升教师作业设计水平,提高作业布置质量。鼓励差异化、弹性化和个性化布置作业。要积极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每周设立一天为全市小学阶段学生无书面家庭作业日,鼓励学校设置“实践作业日”“零作业周末"。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2)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合理控制考试难度,考试内容不得超标超进度,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和排名,学生分班、排座位不得与考试结果挂钩。

(3)丰富课后服务资源供给,打造“课业辅导+体艺社团+一班一品” 课后服务形态,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与吸引力。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

单位

三、

建设

高素

质教

师队

5.提升队伍素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2)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抓好政治理论学习 和法制教育,不断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3)进一步完善教师师德档案,确保一人一案,档案如实记载教师的师德表现和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4)加大评选表彰力度,完善激励机制,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进一步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和自豪感。

(5)发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

(6)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当地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优化师资配

(1)认真抓好《衡阳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核定的通知》(衡编办〔2020〕2号)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动态核定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该增则增,该减则减,严禁“有编不补”。

(2)严格教师资格准入,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

(3)推动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

(4)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师资配备与队伍建设。

(5)探索推进学区(乡镇)内教师走教制度,重点支持音体美劳等紧缺学科教师开展走教。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保障 教师待

(1)完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联动增长机制, 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每年对全 市“两类群体”(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与公务员)收入进行对比,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和待遇凡有政策要求的,需及时调整并足 额发放到位。

(2)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绩效工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切实落实学校分配自主权,在教育部门指导下,制定好本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向教学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

单位

四、

深化

关键 领域

改革

8.完善招生考

试入学 制度

(1)全面落实“规民”后公民同招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招生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不得采集家长职务、收入等无关信息。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落实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升学优待政策。

(2)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对无正当理由造成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实行均衡编班,不得借分层教学、信息化教学、课程改革等名义变相设置重点班。

(4)推进中考改革,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优化指标生录取方式。

(5)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加快教育数

字化转

(1)加快数字校园建设,推动各级教育网络基础设施升级迭代和网络结构优化完善,推进网络带宽千兆入校、百兆入班。

(2)深化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构建以国家平台为依托、省级平台为枢纽、市县校平台为基础的互联互通的智慧教育平台体系。鼓励学生利用平台开展个性化自主学习,鼓励家长利用平台助力学生“双减"、课后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以芙蓉网络联校应用为抓手,深化“三个课堂”应用,依托智慧教育平台的智能资源推送服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输送,促进教育公平。

(4)完善网络安全组织管理架构,落实分级负责的教育网络安全责任制,构建网络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常态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通报处置机制,加强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习,全面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5)持续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6)进一步深入开展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青少年机器  人竞赛等活动,探索人工智能进课堂新模式,不断提升青少年数字素养。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加强 心理健

康教育

(1)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时保障和师资建设要求,持续开展“心育护花”行动,常态化推行中小学“心理健康月”主题活动,培养学生良好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

(2)加强学校心育体系建设,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岗前培训和专业能力认证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水平。

(3)全面推广心理健康教育“衡南经验”,倡导各地各校自主开发“家校共育”“家校社共育”等各类心育课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 协同育人机制,提高早期预警、定期辅导、及时干预的全链条管理能力。

(4)开展“美好校园”创建活动,将师生关系指数、集体和谐指数、校园安全指数、环境友好指数列为重要评价指标,着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成长环境。

(5)积极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参加国、省、市级心理健康培训。

市教育局

市卫健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

单位

四、

深化

关键 领域

改革

11.健全质量评

价监测体系

(1)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从学生

进步、教师成长、学校发展等维度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探索构建义务教育质量多元评价、增值评价模式。

(2)鼓励各地探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建立“绿色质量”评价体系。

(3)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保障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费。建立健全评估监测结果运用机制,定期发布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严格执行“十不得、一严禁”要求。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强化 教研支

(1)完善市、县、校教研体系,提升教研水平。建立“缺一补一、结构平衡”的长效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市、县两级教研机构应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

(2)明确教研员工作职责和专业标准,健全教研员准入、退出、考核激励和专业发展机制,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联系点制度和定期到乡村学校任教制度。

(3)强化教研管理,定期组织教育教学视导活动。

(4)支持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推动相关教学成果转化与应用。

市委编办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 提升  教育

治理

能力

13.优化城乡一

体化布

(1)科学研判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情况和学龄人口总体减少的趋势,加大义务教育资源整合力度,优化城乡学校规划布局,避免“边建设、边闲置”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求 和财力状况,完善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城乡中小学校规划建设机制,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

(2)鼓励各地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进行新区开  发、旧城改造应当配套建设中小学校,保证城镇学位供给,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在拓展办学空间有困难的中心城区,积极探索校舍综合利用模式,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

(3)按照义务教育薄改能力提升五年规划,全面推进包括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确保2025年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让更多人群能够分享优质教育资源;科学合理进行义务教育布局,生源流失难以回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进行撤并,集中教育资源,对需长期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进行优化提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4)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场馆、设备设施建设。

(5)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市教育局

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

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

市统计局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工作任务

具体措施

责任

单位

五、 提升  教育

治理

能力

14.扩大优质资

源供给

(1)推进集团化办学和教学教研共同体建设,优化集团化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重点加大对新建学校、相对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教育资源布局更加合理。强化集团化办学统筹管理,规范集团化、学校联合体办学行为。

(2)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行动”,完善强校带弱校、城  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原则上结对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实行派驻“双 向交流”。

(3)对提高教育质量成效显著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 应给予支持和奖励。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15.落实 学校办

学自主

(1)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支持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扩大学校招聘自主权。

(2)保障学校公用经费管理自主权。

(3)支持教师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16.推进 学校减负

工作

(1)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教育部门统筹中小学教师安排使用工作,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单位对中小学教师的借调借用。

(2)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年初分别统一报党委审批。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3)建立中小学幼儿园“赋码保护”制度,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当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不得到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4)不得随意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定期报送有关信息。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17.强化学校家

庭社会

协同育

(1)学校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家长学校建设,密切家校  联系,每学年应组织对每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实地家访,每学期至少 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有活动、有评估。

(2)家长要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加强与孩子沟通交流, 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3)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家庭教育相关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资质审查机制,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建设,营造有利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加强中小学生性教育和防性侵知识宣传。

(4)加大对网络有害信息、不良网络行为的治理力度,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引导学生正确识网用网,提升网络素养,规范网络言行,不盲目“追星",自觉抵御“饭圈”、极端“粉圈”等不良网络文化影响。

市教育局  市委网信办

市妇联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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