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
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函〔2023〕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衡阳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衡阳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高效、科学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 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2〕38号)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以上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建城〔2021〕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摸清市政设施底数,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建立数据更新工作机制,形成全市市政设施“一张图”。会计核算做到资产实物要清、资产评估要实、资产收益要准。
二、工作计划
(一)到2023年6月,梳理汇总核实既有普查成果和工作量,开展普查工作。全面启动以地下设施为主、包括相关地面设施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同时加强设施普查工作与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有效衔接和成果运用。
(二)2023年8月底前,市政设施权属单位或管理单位作为记账主体,根据《市 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分年度统计资产并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开展资产会计核算。
(三)到2023年底,基本完成设施普查,摸清底数,以“标配+特配”的方式, 建立完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四)到2024年底,建立市本级数据更新工作机制。开展设施普查“回头看”,查漏补缺,完善和巩固工作成果。各县市完成综合管理应用工作,相应建立数据更新工作机制。
(五)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综合管理全覆盖和互联互通,信息实时更新。
三、普查的范围和内容
普查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内的市政道路、街巷及其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通道 等公共区域;穿越非普查区的主干管线。普查设施主要包括供水、排水、燃气、电 力、热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以及与城市道路相连的桥梁、隧道,与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等管线相关地面设施。普查依据《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湖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和建库规程》《湖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数据采集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项目验收工作指南》《湖南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技术导则》的要求实施。普查数据资料格式为XLS数据库格式,坐标系和高程基准 为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2°30”)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会计核 算范围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明确的市政设施,包含地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设施普查
1.前期准备。根据城建档案馆以及各行业权属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的普查数据总量、内容清单及已有成果资料和设计资料,梳理汇总核实既有普查成果和工作量,为下一步普查工作做准备。
2.试点先行。此次普查工作量大、任务重、时间紧,为了保障此次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可选定一个重点区域展开试点,作为示范,总结经验、展示普查成果,有利于成果质量控制和经费预算。
3.全面普查。按照全省统一的设施分类、编码和普查标准全面启动普查工作。统一组织开展城市地上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设施权属分类、成果的数字化处理和汇总质检,按全省统一的数据格式要求,建立普查数据库。将普查数据和隐患排查结果录入市本级和各县市普查成果数据库;做好与原有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配套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掌握各类设施产权归属、功能属性、建设年代、结构形式、地理信息、运行安全状况等基本情况。
4.资产核算。市政设施权属单位或管理单位,根据管理要求,以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为基本依据,按照市政基础设施的功能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单体工程的名称等进行辅助核算。各记账主体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明细核算的同时,还应当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按照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信息卡样式登记资产信息卡。
5.验收扫尾。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地上地下基础设施编码工作,完成普查成果验收,对未通过验收的要进行及时补测并限期更正数据,普查信息数据准确率要达到90%以上,设施信息完整率要达到80%以上。
6.整治安全风险。由行业部门监督统筹、权属(管理)单位具体实施,分行业制订隐患排查专项工作方案,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分类建立设施危险源清单,划片区形成风险隐患管理台账,编制各类设施隐患排查计划,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窨井盖及城市路面“脱空”隐患区域,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对已废弃或“无主”的地下管线设施要进行全面处置。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对于违规占用的要限期拆除。针对城市路面塌陷隐患问题,在次干路以上等级城市道路加强道路结构检测,因地制宜开展路面脱空检测。
(二)加强综合管理。将基础设施普查成果归集,形成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坚持共建共享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责享有使用权限;建立综合管理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通过隐蔽前跟踪测绘、竣工测量(提供的竣工测量资料必须满足系统要求,否则不予验收)、修补测等方式对信息数据查漏补缺,保证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条件的县市可与城市信息模型(CIM) 基础平台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充分衔接,扩展完善系统功能。涉及国家秘密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应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财政部门对各记账主体会计核算成果进行审核验收。
(三)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建立数据更新工作机制,保证数据更新及时有效。市本级率先探索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根据行业特点,分专业制定设施智能化建设工作方案,运用
第五代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搭建供排水、燃气、广播电视等设施
感知网络,建设地面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实时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与预警。各设施权属单位要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将智能化改造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结合老旧设施更新逐步推进改造。在新(改、扩)建工程时,同步按规范安装统一标准的智能化监测设施。在满足基础数据远程传输的基础上,结合各行业数字化系统建设特点,增加远程切断、可视化监测等应用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衡阳市市 政基础设施建设普查和运行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相关工作,定期调度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市本级本行业内相关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各县市的行业指导,相关权属单位、平台公司要落实会计核算的主体责任,配合完成市政设施普查;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制定本辖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方案,严格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县市要加大 项目资金保障力度,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立足本级财力实际,强化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所需的资金保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普查和信息平台建设任务,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单位开展会计核算核查。
(三)加强督查考核。 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市直部门、相关各单位、各县市对标对表,认真贯彻落实,对因组织不力、推进缓慢,不能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的实行约谈问责。
附件:
1.衡阳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任务分工
2.衡阳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衡阳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项目任务分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关于 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2〕38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县以上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建城〔2021〕165号)和市委市政 府有关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现就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明确如下:
一、加强普查工作组织领导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普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统筹督导各县市区推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普查和规范化管理等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事宜、项目各阶段的技术组织工作、普查成果资料的验收、评审等。
二、相关单位任务分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住建局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既有管线普查的成果梳理和数据共享,并建立数据更新工作机制,负责市本级普查成果的综合汇总和验收把关。组织市本级的城市道路以及相连的桥梁和隧道、地下城市排水、人行地下通道、地下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及管理的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工作。根据职能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牵头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城管执法局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工作,配合市本级既有管线普查的成果梳理和数据共享。组织市本级的城市供水、燃气管线、照明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及管理的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工作。根据职能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牵头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市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负责保障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数据应用、数据更新、会计核算等市本级承担部分所需资金。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财政局完成市政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工作。
市国资委:指导、检查、督促负责市政设施建设或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市属平台公司、监管企业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项目相关的数据和图纸,配合市本级既有管线普查的成果梳理和数据共享。负责指导督促县市区相关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市本级、指导督促县市区的城市电力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工作。根据职能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牵头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本级、指导督促县市区的地下轨道交通、地下交通枢纽、建成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以外由公路部 门管养的地下通道、公路桥涵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工作。根据职能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牵头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市公安局:组织市本级、指导督促县市区交通管理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工作。根据职能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牵头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市本级“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工作。根据职能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牵头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配 合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市政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上下对口完成省工信厅承担的相关任务。根据职能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牵头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组织市本级、指导督促县市区的城市地下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工作。根据职能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牵头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组织市本级、指导督促县市地下通信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工作。根据职能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牵头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蒸湘区、石鼓区、雁峰区、珠晖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松木经开区、白沙绿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完成本辖区内区管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工业管线、热力管线由城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牵头)普查、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 更新改造。根据职能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耒阳市、常宁市、衡阳县、衡南县、衡东县、衡山县、祁东县、南岳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综合管理和市政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工作,制订本行政区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时间节点与市本级同步完成工作目标。
湖南省衡阳市警备区战备建设处:组织衡阳市国防光缆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工作。
中国广电衡阳分公司(“八大类”管线单独列出):组织市本级、指导督促县市公司完成城市地下广播电视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普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工作。根据《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各管线权属(管理)单位、相关国有企业、市属平台公司:负责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配合实施管线普查、安全隐患整治、老旧设施更新改造和数据共享工作。根据《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表》完成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进行资产会计核算。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交流工作情况,会商存在问题,通报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涉及紧急重要事项,可临时召集工作会议。
(二)工作跟踪机制。建立实施进度、质量和效果管控跟踪机制,组织开展实地工作指导,现场答疑解惑。畅通信息报送工作,以周报、月报等形式定期跟踪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督导机制。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建立目标考核制度。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关部门人员适时开展专项督查考核,督促任务目标落实。
(四)宣传保密机制。各级各部门和市政基础设施各权属(管理)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普查工作全过程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规定,强化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意识,认真保管各类普查资料,严格履行涉密成果领用手续,加强过程数据和最终成果的保密管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附件2
衡阳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
主要内容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一、体制机制建 设 | 牵头制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普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 | 2023年6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制订本行政区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普查范围、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部门职责,形成明确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 | 2023年6月 | 各县市、南岳区人民政府 | |
根据全省统一的数据格式要求,负责市本级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数据共享;建立普查数据库负责市本级原有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配套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 | 2025年12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二、市政 设施普 查、验收 | 梳理总结前期地下管线普查成果,做好普查前期准备。 | 2023年6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南岳区人民政府 |
1.提供市本级城市道路以及相连的桥梁和隧道、主次干道地下的排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督促 各城区、管委会提供管护的地下的排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 2.督促各城区、管委会提供人行地下通道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 3.督促各城区、管委会提供地下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 4.提供主管的市政设施会计核算成果。 | 2023年12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提供市本级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 2.提供市本级地下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 3.提供市本级燃气站、燃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 4.提供市本级照明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 5.提供主管的市政设施会计核算成果。 | 2023年12月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提供市本级电力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提供主管的市政设施会计核算成果。 | 2023年12月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要内容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二、市政 设施普 查、验收 | 提供市本级交通管理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提供主管的市政设施会计核算成果。 | 2023年12月 | 市公安局 |
提供市本级“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提供主管的市政设施会计核算成果。 | 2023年12月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提供市本级广播电视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 提供管理的市政设施会计核算成果。 | 2023年12月 | 中国广电衡阳分公司 | |
指导、检查、督促相关国有企业、市属平台公司提供建设或管理的市政设施会计核算成果。 | 2023年8月 | 市国资委 | |
提供建成区范围内城市道路以外由公路部门管养的地下通道及其附属设施普查相关数据。提供主管的市政设施会计核算成果。 | 2023年12月 | 市交通运输局 | |
提供市本级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提供主管的市政设施会计核算成果。 | 2023年12月 |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
提供市本级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传输管线、国 防光缆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提供主管的市政设施会计核算成果。 | 2023年12月 |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 |
提供区(园区)管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工业管线、热力管线由城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牵头)普查及其附属设施普查相关数据。提供管理市政设施会计核算成果。 | 2023年12月 | 蒸湘区、石鼓区、雁峰区、 珠晖区人民政府,高新 区、松木经开区、白沙绿 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委会 | |
提供衡阳市国防光缆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 | 湖南省衡阳市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 ||
配合实施所属管线的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工作。提供所有或管理市政设施会计核算成果。 | 按进度推进 | 各管线权属(管理)单位 | |
组织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其附属设施普查、验收。组织辖区内市政设施会计核算。 | 2023年12月 | 耒阳市、常宁市、衡阳县、衡南县、衡东县、衡山县、祁东县、南岳区人民政府 | |
三、安全 风险整 治 | 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政府、高新区、松木经开区、白沙绿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监督统筹、权属(管理)单位具体实施,分行业制订隐 患排查专项工作方案,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分类建立设施危险源清单,划片区形成风险隐患管理台账, 编制各类设施隐患排查计划,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 | 2025年12月 | 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 松木经开区、白沙绿岛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 会、各管线权属(管理单 位) |
主要内容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
四、推进 智慧管 理,加强 运行管 控 | 建立综合管理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 根据省住建 厅统一安排 推进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耒阳市、常宁市、衡阳县、衡南县、衡东县、衡山县、祁东县、南岳区人民政府 | |
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市本级率先探索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改造,根据行业特点,分专业制定设施智能化建设工作方案;各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对口争取国省支持。 | 2025年12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 区、松木经开区、白沙绿 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委会、各管线权属(管 理单位) | ||
按职责分工,配合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地下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上下对口完成省工信厅承担的相关任务。 | 2025年12月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运用第五代人工智能、 大数据、云计算等技 术,搭建供排水、燃气、 热力、广播电视等设施 感知网络,建设地面塌 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 实时对地下市政基础 设施的安全监测与预警。 | 1.城市道路以及相连的桥梁和隧道、公交站台、主 次干道地下的排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 2.人行地下通道及其附属设施相关数据; 3.地下综合管廊及其附属设施。 | 2025年12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污水处理厂、排水泵站及其附属设施; 2.地下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3.燃气站、燃气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4.照明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2025年12月 |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电力及其附属设施。 | 2025年12月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运用第五代人工智能、 大数据、云计算等技 术,搭建供排水、燃气、 广播电视等设施感知 网络,建设地面塌陷隐 患监测感知系统,实时 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 的安全监测与预警。 | 交通管理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2025年12月 | 市公安局 |
主要内容 | 具体任务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
四、推进 智慧管 理,加 强运行 管控 | 运用第五代人工智能、 大数据、云计算等技 术,搭建供排水、燃气、 广播电视等设施感知 网络,建设地面塌陷隐 患监测感知系统,实时 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 的安全监测与预警。 | “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管 线及其附属设施。 | 2025年12月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城市工业废水管线、热力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2025年12月 | 蒸湘区、石鼓区、雁峰区、 珠晖区人民政府,高新 区、松木经开区、白沙绿 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委会 | ||
广播电视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2025年12月 | 中国广电衡阳分公司 | ||
国防光缆及其附属设施。 | 2025年12月 | 湖南省衡阳市警备区战备建设处 | ||
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 2025年12月 |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
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传输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 2025年12月 |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 ||
所属管线的普查智能化改造,自筹资金实施。 | 2025年12月 | 各管线权属(管理)单位 | ||
所建设的综合管廊及其配 套设施。 | 2025年12月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 区、松木经开区、白沙绿 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委会 | ||
五、保障 措施 | 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负责保障市本级、各县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数据应用、数据更新等承担部分所需资金。 | 按需及时推 进 |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 | |
建立督查考核机制,督促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 2025年12月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 区、松木经开区、白沙绿 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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