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函〔2023〕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衡阳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衡阳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提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市人民政府将于今年9月至12月对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今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评议,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被评部门深入查找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二、评议主体
评议主体为衡阳市人民政府,具体由衡阳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三、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评议内容
本次评议坚持问题导向,以评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整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评议重点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情况,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具体包括是否存在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 权、吃拿卡要,故意刁难、包庇袒护、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弄虚作假、私分罚没物款,粗暴执法等行为。
五、时间步骤
评议工作从2023年9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至10月)
1.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礼洋负责牵头调度本次评议工作,成立4个评议工作小组(10月上旬);
2.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礼洋牵头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评议工作(10月中旬);
3.发布评议公告,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部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收集新闻媒体报道、法治督查、案卷评查以及公众投诉举报反映的突出执法问题(9月下旬至10月)。
(二)评议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
1.被评部门接受代表评议和评议工作小组专题调研。
(1)被评部门汇总整理部门基本情况、执法事项清单、相关法律、执法力量配备、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情况、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情况、制式服装管 理情况、建章立制长效管理情况等材料,各评议工作小组听取被评部门专项工作汇报,实地核查以上工作台账,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0月中旬);
(2)协调媒体开展暗访,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10月);
(3)邀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和企业代表、群众代表进行评议。组织各级代表走访被评部门服务对象,开展视察调研活动(10月中旬)。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将评查结果通报(10月中旬)。
3.各级代表开展评议,形成评议意见。
(1)召开代表评议会,各级代表听取接受评议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播放暗访音视频,如有必要,被评部门负责人现场就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出说明,接受代表询问。请代表交流评议意见,对被评部门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归纳整理形成书面评议意见(10月下旬);
(2)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礼洋牵头召开全市行政执法评议讲评会议,被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接受评议情况,并作整改表态发言(11月上旬)。
4.整理汇总评议意见,交被评部门办理(11月上旬)。
5.根据暗访收集的问题、代表评议意见、案卷评查情况及满意度测评情况对被评部门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反馈至各评议工作小组和被评部门(11月中旬)。
(三)整改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1.各被评部门根据评议意见制订整改 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与各代表、各评议工作小组进行沟通联系,征询对整改工作的意见(11月中旬);
2.各评议工作小组组织各代表听取各被评部门整改工作意见,各被评部门接受代表询问(11月下旬);
3.各评议工作小组汇总归纳代表对各被评部门整改工作意见,指导督促各被评部门整改到位(11月下旬);
4.各被评部门做好整改工作情况总结,向陈礼洋书记、各评议工作小组报告(11月下旬);
5.市司法局根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对被评部门进行排名,最终形成评议结果报告报市人民政府(12月上旬)。
六、结果运用
本次评议结果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上公布,并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由市依法治市委员会给予通报表扬。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案件,依法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七、工作要求
1.邀请的各评议代表要充分履行职责发挥评议主体作用,广泛联系群众,实事求是反映群众意见。评议意见既要肯定被评部门的成绩,又要客观指出存在问题。通过评议活动,促进政府部门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更好地为衡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2.被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接受群众和各代表监督,密切联系群众,在评议过程中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
3.各评议工作小组要把握工作程序,指导被评部门和评议代表开展好评议工 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专项调研,提高建议意见针对性。
4.市司法局要加强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科学合理安排各项活动,做好评议意 见督办落实,确保评议工作有序有效。
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实施方案,开展好行政执法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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