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山体水体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衡阳市总体城市设计与空间特色塑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0-22 10:31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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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函〔2025〕54号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衡阳市山体水体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衡阳市总体城市设计与空间特色塑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衡资源规划字〔2025〕16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强化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3〕2号),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衡阳市山体水体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衡阳市总体城市设计与空间特色塑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切实加强《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相互协同,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确保规划落地有效。

三、切实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你局应及时将经批准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形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全过程监测、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切实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规划》,确需修改的,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修改。

特此批复。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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