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资源汇聚
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函〔2025〕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资源汇聚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7日
衡阳市公共安全视频资源汇聚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99号令),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公共安全视频资源汇聚共享工作的安排部署,提高全市社会视频建设和应用效果,现制定全市公共安全视频资源汇聚共享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12月底前,市直机关各单位以及所管辖条线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自建的公共视频资源,全部进行摸底备案,并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全部接入全市社会资源汇聚平台,构建"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安全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资源汇聚共享与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公共安全视频资源摸底备案率、联网率达100%,设备运行完好率达95%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底(2025年4月至5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的工作要求,对所管辖的摄像机建设情况全面摸排,对主要出入口、主要通道、人群密集区等关键公共位置是否有摄像机、摄像机像素是否过低(不低于200万像素)、摄像机是否具备抓拍功能等方面进行重点排查。对不符合要求、不稳定的摄像机、网络、立杆、供电、平台等,要及时整改和升级,确保关键公共位置具备带有智能抓拍功能的高清摄像机全覆盖。
为避免重复填报,填报工作应由各机关单位发动管辖条线最小单元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登陆"湖南省公共安全视频资源摸底填报平台"(互联网址:http://116.162.221.223:15980)进行填报。
(二)组织备案(2025年4月至6月)。各相关单位要督导所管辖条线,按(《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日)要求,将单位基本情况、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位置、图像采集设备数量及类型、视频图像信息存储期限等基本信息,向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工作要在90日内完成。《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的不能安装视频摄像机的场所不得进行备案,并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各单位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备案。
1.线上备案流程。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psvs.mps.gov.cn,进入备案平台进行备案操作,包括个人注册、法人注册、用户认证与登录、密码找回、单位登记、备案申请、备案查询、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移交、备案申诉等业务功能。具体操作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平台互联网用户手册》。
2.线下备案流程。各单位需从备案平台下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备案基本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办人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到所在辖区政务大厅公安窗口或者公安机关办事窗口(含派出所)办理线下备案。
(三)规范对接(2025年4月至11月)。各相关单位要将主要出入口视频和抓拍图像与市级互联网视频汇聚平台进行对接,对所管辖条线,按照《衡阳市社会视频资源接入技术指导方案》,对需要接入的摄像机按照《视频图像文字标注规范》进行修改和完善,在2025年11月底前,要完成与市级互联网视频汇聚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公共部位的视频和图片全量接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应建尽建,应联尽联,应用尽用"的原则,将本系统、条线的视频资源推送至公安机关互联网汇聚平台。
(四)共享应用(2025年11月至12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相关工作规范,充分运用好汇聚共享的视频资源,加强对所管条线的工作管理。要明确主管部门,制订工作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需要,向公安机关和市数据局申请视频应用权限,安全高效用好视频汇聚共享平台。
三、组织保障
(一)形成全市公共安全视频资源汇聚共享机制,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于新凡牵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礼洋,副市长钟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胜平配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管局衡阳分公司、中石油衡阳分公司、中石化衡阳分公司、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衡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衡阳分公司、中国广电衡阳分公司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形成联动协商机制。
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日常调度。各县(市)区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与市工作机制对接。
(二)职责分工
1.市委政法委。将社会视频资源摸底和汇聚共享工作以及滥用、泄露视频图像信息纳入绩效考核平安建设工作相关内容。
2.市数据局。统一搭建和维护市级视频资源汇聚共享平台,提供网络、算力、存储及视频接入技术支持,协调重点单位视频资源接入和视频备案工作。负责政务大厅视频资源摸底和汇聚共享。
3.市公安局。统筹制定前端建设标准、后台接入规范、监督管理前端视频和共享平台合规使用,督导各单位视频接入和视频备案,牵头负责旅馆业、洗浴中心和其他治安重点单位视频资源汇聚共享、备案工作。
4.其他市直相关单位。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电力行业,市教育局牵头负责教育行业,市工信局牵头负责电信行业营业厅,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工地等场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码头、长途客运站、公共汽车站,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水利设施,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大型商贸中心、大型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加油站,市文旅广体局牵头负责旅游景区、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和其他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电子游戏厅、互联网上网场所,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医疗行业,市国资委牵头负责辖区内国有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市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场所,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公园、垃圾处理等场所,市机关事务局牵头负责党政机关,国家金融监管局衡阳分公司牵头负责银行营业场所等金融机构,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邮政快递企业,中石油、中石化牵头负责加油站点。
5.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全市方案,负责牵头组织本地区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等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园区、大型商贸中心、大型农贸市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等场所布建的公共安全视频资源填报、备案、接入工作。
6.市四大通讯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负责将辖区内承建的公共区域视频资源填报、备案、接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公共安全视频资源汇聚共享工作,是执行国务院行政法规,提高党委政府统筹能力,实现"安全可控、资源节约"的公共视频建设新模式。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必要性,要强化责任落实,按时按质完成。
(二)层层组织推进。负责条线的各单位,要层层发动和指导到具体备案和联网单位的专职负责人,要指导专职负责人严格区分开要备案和不能备案的摄像机。要确保摸底备案和汇聚共享工作"一个单位不漏、一个摄像头不错"。
(三)落实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对备案、联网的摄像机,要确定专人管理并开展入职审查和保密教育。加强对摄像机的日常维护和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接入的视频点位联网运行率、运行完好率达标,防止滥用、泄露视频图像信息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完成备案和联网运行的摄像机,不得随意调整角度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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