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6-19 14:51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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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政函〔2025〕22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收回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衡资源规划字〔2025〕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作出收回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决定,本次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为:

(一)市体育运动学校是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市委、市政府为全力支 持市体育运动学校改扩建,进一步改善学校设施条件,拓展训练项目,同意对市体育运 动学校周边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土地依法合理收回。

(二)拟收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位于雁峰区广场路35号,面积为10015.4平方米 (合15.02亩),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为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证号为衡国用(2006A)  第304328号。地上权属建筑共5栋,建筑面积共计 14454.18平方米。

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补偿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 款的规定执行。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你局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 相关规定做好原土地权利的注销登记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的收回工作。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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