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政函〔2025〕45号
衡阳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审查批复<衡阳市中心城区桥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衡阳市中心城区桥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二 、请市财政局等相关市直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面加强对专项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严格按规划组织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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