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政办函〔20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衡阳市健全产业基金生态治理体系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8日
衡阳市健全产业基金生态治理体系改革实施方案
为做大做强衡阳市产业基金(简称"产业基金"),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产业基金管理体系,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省重大战略部署和全市产业布局,深化产业基金生态治理体系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产业基金,赋能产业发展,为纵深推进"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衡阳篇章发挥实效。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基金体系。
1.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围绕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重点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提升全市产业链整体水平和规模,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
2.加强基金投向指导。结合市内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和各地产能利用及布局情况,充分发挥投向指导作用,引导我市围绕产业发展实际调整产业基金布局,防止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3.构建子基金集群。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稳五进三布二"现代化产业体系,鼓励根据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实际,设立相关专项基金,撬动新的增长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府办、市发改委)
(二)规范基金管理。
1.明确设立的管理要求。市级新设基金应报同级政府批准并提级报备,原则上不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产业基金;县级政府原则上不单独新设立基金,确需设立需提级审批。市级新设基金应聚焦重点优势产业,设立前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充分的评估论证。确需新设的基金,凡财政出资的,需由财政部门结合基金设立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出资规模、比例和时间安排,履行设立报批程序;国企基金由国资监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除上述情形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以财政拨款或自有收入新设基金。(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
2.拓宽出资渠道。
(1)财政国资横向协同。加强政府出资的投资基金与国企基金联动,各级财政、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或参股各类投资基金,构建基金共设、信息共享、项目共投的协同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府办)
(2)各级上下纵向联动。市级基金主动融入国家大基金和省金芙蓉基金体系,争取国家级、省级基金通过在衡设立子基金、直接投资、导入产业资源等方式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以入股市级基金的方式参与基金体系建设,并重点做好项目储备、落地及配套服务等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
(3)多元主体参与。加强与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合作,考虑基金定位、募资难度等因素,差异化确定出资比例,吸引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有实力的民营企业等主体参与基金。进一步拓展吸引外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在衡阳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政府办、市商务局)
3.基金备投项目库建设。建立市内项目备投项目库,重大招商项目备投项目库,常态化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园区)征集优质投资项目。两大项目库数据同步分享给市内各产业基金,各基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产业布局、引导。(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4.坚持市场运作。产业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运作,政府出资与社会资本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子基金设立后,采取市场化机制运作,实行独立决策。支持基金管理人依法依约履行基金管理职责,按市场化专业化方式推进基金日常管理、项目投资、投后管理等。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干预政府产业基金的具体管理运作,政府产业基金原则上不干预子基金的具体管理运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办)
5.健全基金绩效管理。完善基金绩效管理制度,政府产业基金绩效评价应从政策效果、经济效益和管理效能三个维度展开,重点关注政策目标实现程度和引导效果。评价结果可与管理费支付、政府出资和政府让利等挂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三)优化政策环境。
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依法依规强化信用约束,优化政府出资比例调整机制。突出正向激励政策导向,提振市场投资信心。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遵循基金投资运作规律,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优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考核评价体系,不简单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考核依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市政府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财政部门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出资的投资基金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工作。国资监管部门负责国企基金的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产业基金投向的指导评价,牵头建立备投项目库,并对重大产业、重大招商项目提出意见建议。各部门积极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解决产业基金发展中的问题。
(二)强化人才支撑。通过自主培养、合作培养、市场选聘等多种方式加强专业基金人才队伍建设,将基金人才纳入市人才政策支持范围。推动基金归口监管职责落实,强化市、县两级在基金人才培养方面的联动协同,加大挂职交流、业务培训、专岗锻炼等力度,加快打造一支懂经济、懂产业、懂投资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报道全市产业基金生态治理体系改革工作成效和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机构来衡投资兴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