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12-19 00:00      来源:气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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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本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15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局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谭湘民局长任组长,肖健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也始终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注意研究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和规范发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
2013 年,我局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全社会对施行《条例》的知晓度和认知度。 加大气象部门《防雷减灾条例》、《气象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大造宣传声势, 通过323世界气象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现场宣教为主的气象灾害应急宣传活动。
(三)开展了学习培训
参加了电子政务办组织的培训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并将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各科室。每周开展气象法律法规、防雷安全等知识学习,同时通过举办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规范性培训。
(四) 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在运行实施过程中,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名单,指定1名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联络员),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二是以“服务”促公开,以联系纽带保畅通,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文件,明确分工,责任分解到人,从制度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直报系统”。
  
  (七)建立依申请公开系统并及时答复。2013年没有申请公开的事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 年衡阳市气象局主动公开信息近5000件,其中工作动态200余件,启动应急预案5次,政策法规11件,包括《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防雷工程资质认定细则》、《湖南省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等。 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800万人次,通过96121外呼、DAB发布预警信息40余次;通过报刊、网络   发布重要天气消息20余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全市气象部门主动对部门概况、领导分工、人事任免、气象信息、气象新闻、应急减灾、政策法规等进行公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 200余条。其中被衡阳党政门户网站首页刊发30余条。
(二)公开形式
1 .互联网。在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和衡阳气象网首页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专栏。
2 .公共查阅点。在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示范点设置了专门的气象法律法规、气象科普知识宣传栏。 
3 .新闻媒体。 每天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等报纸媒体发布天气预报信息,每周接受电视台采访,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4 .其它形式。全市气象部门还通过公开栏、版报、 橱窗 、电子显示屏等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3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条,其中,电子邮件申请数0条,网上申请数0条。(行政许可统计的数字,其他未包括)
(二)申请处理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无行政许可咨询。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没有申诉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广泛;我局网站所使用的固定IP就别电信公司封闭了,造成电信用户无法正常访问我局网站等。
(二)改进措施
1 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及时报送本部门、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2 、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加强与电子政务办和电信公司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电信用户无法访问网站的问题。
4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八、附表
1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20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20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 传真申请数
0
3. 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 网上申请数
 0
5. 信函申请数
0
6. 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 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其中:(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2)“信息不存在”数
0
    (3)“非本部门掌握”数
0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 1
0
    (6)“免予公开范围 2
0
    (7)“免予公开范围 3
0
    (8)“免予公开范围 4
0
    (9)“免予公开范围 5
0
   (10)“免予公开范围 6
0
    (11)其它原因
0
注:免予公开范围指《规定》第十条所列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3.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单位
数 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500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0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 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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