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17: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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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月25日

编制说明: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解放大道29号,邮编:421001,电话:0734-8866217,传真:0734-8866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推动了“放管服”改革、促进了依法治税、优化了税收服务。

(一)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一是公开渠道“广”。广泛运用税务门户网页、“衡阳税务”微信公众号、衡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各类新闻媒体及办税大厅等多种渠道发布主动公开内容,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二是公开内容“全”。涵盖了主动公开目录要求发布的各类信息,既有单位职能、联系方式、工作动态等基本信息,也有各类涉税资讯,如:最新出台的各类税收规章、重要政策文件、相关解读材料、重要涉税通知公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并推出“战疫情、促发展、税务人在行动”专题专栏,服务了“六稳”“六保”,助力了复工复产。三是公开数量“多”。“最大限度方便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为目标,在主动公开的频次上下功夫,2020年,市局外网网页共发布各类信息1500余条,其中:新闻动态423条次、最新文件158条、政策解读38条;“衡阳税务”微信公众号每月推送4期,全年共推送48期、发布文章261篇。

(二)规范化开展依申请公开。2020年,市局未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有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日常工作中,市局注重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方便申请人便捷准确提交申请;注重强化业务培训,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学习,全面掌握依申请公开工作知识,精准做好受理、转办、答复等工作,并对全市系统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详细指导;注重做好协同配合,建立畅通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协办机制,对答复内容由办公室、法制科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协同把关。

(三)精细化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分工协作,落实落细信息提供任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市局门户网页、微信公众号的日常运维和内容保障主要由市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中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由市局法制科牵头负责、纳税服务栏目主要由市局纳税服务科;在政府门户网站、各类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等主要由市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县(市)区局网页内容管理部门为各县(市)区局办公室。

(四)立体化搭建公开平台。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围绕“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这一主题,着力打造“内容丰富、权威及时、便捷方便、服务畅通、回应关切”的“五位一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优化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栏目设置,根据每月的税收重点工作,通过建立专题专栏、扩展各类链接、图文+视频并茂、提升检索功能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栏目内容,搭建“立体化、全天候、掌上办”的公开平台,方便社会公众便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五)审慎化推进监督保障。严格规范发布审批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所发布的重要内容要填报信息发布审批单,经“科室保密负责人审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审查—科室负责人审查—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局领导审批”多重把关,确保信息的严谨准确。严格对发布内容的监测管理,每月对市局网页及13个县(市)区局网页进行1-2次的不定期抽查,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交叉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导整改,切实保障网站安全无误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4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1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33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256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公开水平有待提高。受疫情的影响,市局2020年未专题组织全市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专干进行集中培训,对政务公开方面新政策、新标准、新要求的培训指导较少,一些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工作流程、明细要求等,掌握还不全面、理解还不透彻。二是公开内容有待充实。个别县(市)区局在发布工作动态时,没有全部发布原创内容,为了达到更新频次,会从总局或省局网站转载一些内容发布,不仅会造成发布内容的重复,也降低了可读性、实用性。三是公开方式有待创新。虽然采取了一些方法、开拓了较多途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但较新时代的新要求、纳税人的新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政务公开的渠道、内容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创新思路。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总局、省局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各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公开范围等,形成整体合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对县(市)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督导,持续提升全市税务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转变传统观念,顺应时代潮流,用好“互联网+”,打造更加便利、快捷、精准的政府信息公开新模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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