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6 15:42      来源:总结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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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完善信息公开配套机制 

  2016年,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意见》、《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市电子政务办相关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交通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渠道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2017年我局主要以衡阳交通门户网、湖南交通厅门户网、衡阳市党政门户网作为信息报送和公开的主渠道发布信息,其它新闻媒体及公共查阅点等渠道为补充。我们在衡阳交通门户网上设置了局长信箱、留言咨询栏目。方便了社会各界人士与交通运输局的沟通以及有关交通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同时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中的本局概况、领导简介、组织机构、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指南等子目录进行了有效梳理,并全部实现网上及时更新发布。我们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交通热点更是及时采用多种渠道(网络、报纸、电视新闻)进行公布。“12328”交通服务热线的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民众与交通沟通的渠道。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 

  在进行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我们也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在衡阳党政门户网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734-8850043),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处理举报投诉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湖南交通网、衡阳党政门户网、衡阳交通门户网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66条。

  (二)公开形式:

1、交通网站。

湖南省交通厅门户网、衡阳党政门户网、衡阳交通门户、红网等网站公开。     

2、档案室查阅。

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801室 。

  3、新闻媒体渠道。

在中国交通报、湖南日报、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电视台、衡阳新闻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在衡阳党政门户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截至12月31日,我局收到要求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7年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12345”、“12328”电话等)约1100人次,及时给予了的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的开展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法律规定执行,做到了合法、合情、合理,一年来,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涉及任何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或减免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我们做了尽管大量工作,但对照《条例》和市《方案》的要求,我们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信息发布量少等问题。要加强机关各科室及时主动提供公开信息,并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今后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公开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公众。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要确保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并不断完善其中的内容和板块。 

(四)人员匮缺。

 八、附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93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7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99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6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1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2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意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4

1.当面申请数

6

2.传真申请数

6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11

(二)申请办结数

26

1.按时办结数

2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6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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