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4 08:03      来源:衡阳市审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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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9年3月14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市贯彻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做好解读回应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部署工作。市审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并指示相关科室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渠道和信息公开制度。

(二)加强舆论宣传。市审计局以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市审计局网站作为主要渠道,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报刊、自媒体等宣传渠道的补充作用,及时公布我市审计相关信息,听取民众对审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开展学习培训。通过“人才兴审”工程,经常性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并且将信息处理和信息公开作为必学项目之一,常学常新。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敏感性,不断增强业务人员的信息处理能力,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益。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通过了《衡阳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审计网站建设的实施方案》《衡阳市审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有效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度本单位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步逐项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市审计局的党建工作等规划计划、人事任免信息、法律法规、工作动态信息、部门预算、部门决算、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等。  

(二)公开形式

我局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情况

主要转发国家审计署、湖南省审计厅的有关政策文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有关咨询信息。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审计工作的会议精神,各审计组依法文明审计,处理合法合规,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未收取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办公室和审计技术科具体负责,分工协作,做到了日常工作有专人抓、专人管。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科室的年度考核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8年,我局召开了两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开展了两次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写作培训,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十、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等。同时,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比如政府信息公开与审计保密工作之间的界定还有待进一步明确。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1、加强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2、以打造“阳光审计”为宗旨,加强与市电子政务办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充分发挥自媒体的优势,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4、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审计保密工作的理论研究和探讨。

  

十一、附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5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5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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