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5:11      来源:综合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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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落实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做好公开解读回应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制定了《2021年衡阳市商务和粮食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实效。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网站设有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党建工作、专题专栏、权力清单等栏目。2021年,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00条,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公布信息417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公布信息 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公开意识。

二是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情况,且信息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湖南省行政程序》《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及《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法规,让商粮部门人人都真正领会、悟透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商务粮食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开展商务粮食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公众对商务粮食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商务粮食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健全和完善商务粮食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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