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统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05 00:00      来源: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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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衡阳市统计局

  (2014年3月5日)

 

  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南省行政程序》等有关法规精神,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及效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全面部署工作。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精神,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与部署,在强化组织领导的同时,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总结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建立健全工作部署、实施检查、年终考核、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舆论宣传。政府公开的信息不定期的通过网络、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各种媒体宣传。

  (三)开展学习培训。借助座谈、集中培训等方式,明确《条例》要求,充分调动干部职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条例》及政府要求及时、准确的公布信息,定期查漏补缺。建立信息公布责任制度。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

  我局改版了《衡阳统计信息网》,方便百姓查询衡阳统计信息。也可以直接咨询局综合研究室工作人员。定期通过电视台、报纸公开相关统计信息。积极完善公开机制,及时公布,争取做到凡属于市统计局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老百姓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以上平台进行查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3年全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77条。其中概况信息12条,政务动态30条,统计数据信息120条,其它信息15条。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通过党政门户网、统计信息网等2个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本年度通过此2个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的有1.5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

  主要是公共网站查阅和局档案室查阅。暂未建立室外公共查阅点。

  3.政府公报

  免费提供《衡阳领导干部统计手册》、《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统计年度公报》等统计资料给全市领导干部及部分企事业单位,普查干部群众也可以通过市统计局门户网查阅电子版本。

  4.其它渠道

  新闻发布会、统计开放日、座谈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二)申请处理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共处理咨询160多起,其中电话咨询150多起,网上咨询1起,现场咨询10多起。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没有收费及减免事项。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也存在宣传力度有限、人员不足的缺点,针对以上不足,考虑从以下方面改进: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加强宣传,增强宣传密集度,扩大覆盖面。

  2.设专人专岗,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牢固树立广大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3. 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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