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1:12      来源:市统计局办公室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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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新修订了《衡阳市统计局微信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分析(信息)发布报送申请表》,不断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水平,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一)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通过湖南省统计局(http://tjj.hunan.gov.cn/、衡阳市统计局(https://www.hengyang.gov.cn/hystjj/)等平台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同时,我局于2月底开通“衡阳统计”微信公众号。

一是衡阳市统计局网站信息公布情况

1.机构概况。按要求公开了调整后的领导信息,内容包括局队领导简历、照片、职务、分管工作;公开了机构信息,包括市统计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直属机构相关情况。

2.工作动态。及时将本局一些重要性工作动态信息进行公开,统计要闻栏目全年共发布297篇;发布及转载图片资讯5篇;通知公告9篇。

3.政策文件及解读。发布《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衡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问题解答制度》的通知》文件2篇。

4.财政信息。公开《衡阳市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2023年度衡阳市统计局部门预算》。

5.规划计划。发布《衡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衡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2023年衡阳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6.人事信息。及时公布召开民主生活会信息1条。

7.统计公报。公布各县市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3篇。

8.数据发布及分析报告。作为政府统计部门,我局把统计数据公开作为重点予以公开。2023年,公开《统计月报》10条、《数据快讯》45条;《统计分析》41条,共计公开96条。

9.互动交流。局长信箱收到500余条,全部及时回复处理。

10.综合专栏。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党专栏,文件通知12条,普查动态-市局33条,普查动态-区县16条,领导讲话2条,经验交流1条,普查风采1条。党史学习教育专栏3篇、机关党建62篇、文明创建5篇。

二是湖南省统计局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市县要闻栏目采用8篇,数据解读-分析13篇。

三是“衡阳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7条。

(二)加大统计公开力度

在《中国信息报》《衡阳日报》《红网》《掌上衡阳》《新衡阳》等媒介上,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和统计数据,让民众及时获取统计信息;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统计新闻发布制度,引导公众正确判断、理性对待,不断扩大统计的公信力;加大统计政务公开力度,打造“阳光统计”,加大统计资料编辑与开发力度,运用衡阳统计信息网,加强和改进统计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更好服务公众。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支出、收费和资金信息公开

2023年以来,本局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等都按相关规定及时在网络平台上予以公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结果及中标成交结果等信息都按相关规定在网络平台上予以公开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8

0

0

0

0

0

46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63

0

0

0

0

0

46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468

0

0

0

0

0

46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是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及时跟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活动信息的发布,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

三是强数据解读,提升回应质效。进一步提高“衡阳统计”公众号的综合影响力,提高编辑人员的编辑水平,多尝试以长图、短视频的方式呈现统计信息,更加符合当下网友的获取信息的习惯。

四是提高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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