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6:16      来源:衡阳市气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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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衡阳市气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和执行、管理和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加强部门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本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关信息审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交流互动等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气象的关注关切,全面推进气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湖南省气象网、衡阳市人民政府党政门户网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强化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人事管理信息、政策解读等内容的公开主动性和及时性。针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以及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权力和责任清单等公开事项,主动、及时地对门户网站的公开目录进行更新和调整,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信息需求。通过12379发布平台及时公开各类天气消息及预报预警信息。开设衡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贯彻落实市12345热线"政企通"专席建设改革工作,推荐本单位6位精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的骨干人员进入专席政策专员库,实现12345热线与企业"一对一"在线服务,有效破除热线联通企业群众的堵点和障碍,进一步提升专席服务质量。同时充分利用衡阳气象微信公众号、衡阳气象新浪微博以及媒体报刊、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宣传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气象领域各项政策法规、服务指南等,方便群众获取有关信息,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意识。

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完善办理工作程序,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健全登记归档制度,进一步提升本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无本级气象局官网,目前是按照湖南省气象局和衡阳市政府要求,施行网站集约化管理,在其门户网站公开栏目主要有工作机构、工作进展、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等项目。按照各级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内容,规范栏目设置,基本要素完整,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性和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为推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局结合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多形式宣传培训,要求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各单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理论学习计划,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衡阳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按照湖南省气象局、衡阳市人民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没有出现不良社会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内部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政策文件解读方式单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力不足。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作用,定期研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重要事项,共同推动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二是全面深化公开内容,强化重要政策法规的发布和解读、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等领域政府信息内容的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有效地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三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把信息公开工作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自觉推行信息公开,形成信息公开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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